本文作者:admin

联信银行关联方拟出售股股份,价值约万美元

admin 2024-06-15 582
联信银行关联方拟出售股股份,价值约万美元摘要: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6月6日披露的文件,$联信银行(CMA.US)$关联方KANEJACQUELINEP拟于6月6日出售5,215股普通股股份,总市值约25.2...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6月6日披露的文件,$联信银行(CMA.US)$关联方KANEJACQUELINEP拟于6月6日出售5,215股普通股股份,总市值约25.26万美元。

联信银行关联方拟出售股股份,价值约万美元

图片来源:SEC公告

什么是Form144?

《1933年美国证券法》Rule144规定:上市公司中关联方(上市公司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公司高管及董事成员)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这一类股票属于限制性受限证券或者控制证券)的持股人,在卖出这类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披露程序,卖出前需向SEC申报Form144文件。

其中,关联方必须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卖出的股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关联方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5,000股时,联信银行关联方拟出售股股份,价值约万美元或总市值超5万美元时须向SEC提交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