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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斗气车’案二审判了

admin 2024-09-28 390
疯狂的‘斗气车’案二审判了摘要: 2023年8月22日,备受关注的“7·21”飙车案二审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场因“斗气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引发了社会对交通文明和法治精神的广...

2023年8月22日,备受关注的“7·21”飙车案二审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场因“斗气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引发了社会对交通文明和法治精神的广泛讨论。

一审判决回顾

2022年7月21日,被告人陈某、刘某、张某在贵阳市龙洞堡大道与西南环线交叉口,因“斗气车”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三车追尾,造成四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刘某、张某均被警方控制,经鉴定,事发时三人的血液酒精含量均未超标,但均存在驾驶车辆相互追逐竞驶的行为,同年11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2023年1月31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陈某、刘某、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3个月和2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一审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结果

经过近半年的审理和调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2日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三名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零15天,并处罚金5000元;

疯狂的‘斗气车’案二审判了

3、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

这起“斗气车”事件不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更是一次对交通文明和法治精神的深刻警醒,在二审判决中,法院强调了交通文明的重要性,并指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句话不仅是对驾驶人的提醒,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

交通文明与法治精神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治精神则是交通文明的重要保障,在“7·21”飙车案中,三名被告人在道路上相互追逐竞驶,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威胁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交通文明的践踏。

法治精神要求每个人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不得有追逐竞驶等危险行为,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道德教育与法律约束

“斗气车”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和法律约束的深思,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往往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违纪的行为,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加强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让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规范。

法律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威慑力让人们在面对诱惑和冲动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出正确的选择。

交通安全与公共安全

“斗气车”事件还暴露了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下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规范那么我们的道路将会更加安全、更加畅通,反之如果每个人都无视交通规则和法律规范那么我们的道路将会变得混乱不堪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除了法律约束和道德教育外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也是维护交通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7·21”飙车案中三名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得益于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推动,如果每个人都能够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参与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那么我们的交通环境将会更加良好、更加和谐,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共同维护交通文明和法治精神。

让“斗气车”成为过去式!

“7·21”飙车案二审的判决结果再次提醒我们: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规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道德教育和社会监督让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交通文明的践行者和守护者!让“斗气车”成为过去式!让法治精神在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